人行和车行导向发光字标识位置布点的原则导向发光字标识位置布点应遵循以下原则。1、依据性:标识布点应结合使用者心理和行为特征,以动线分析作为前提和依据。2、层次性:标识布点应坚持范围由大到小、由远到近的原则,按层级导向。3、识别性:标识布点应易识别、醒目,避免被其他设施遮挡。4、连续性:标识点位的规划布......
人行导向标识点位的设置要点:
1、在人行流线的起终点、转折点、分叉点、交叉点等引起人对人行路线疑惑的位置应设置标识点位;
2、在连续通道范围内,标识点位的间距应考虑其所处环境、标识大小与字体、人流密集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并不应超过50m;
3、在公共建筑楼梯或自动扶梯的起点、终点宜设置标识;
4、在不同功能区域及进出上下不同楼层及地下空间的过渡区域应设置导向发光字标识。
车行导向标识点位的设置要点:
1、点位设置应满足前置距离和视认性要求
2、车行警告标识应设置在危险路段之前前置距离可根据道路的设计速度和条件类型确定;
3、车行禁令标识应设置在禁止、限制或遵循路段的起始位置,部分禁令开始路段的交叉口前还应设置相应的提前预告标识,使被限制车辆能提前了解相关信息;
4、车行指路标识应设置在道路的分叉点、交叉点之前一定距离